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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房屋租赁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

2022-11-18 10:46:03

  

  本报讯(通讯员 周江徽)近日,“中国好人”、婺城区民情民访代办员宋园春,浙江川丰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叶伟荣律师在当事人的求助下,来到金华市区某小区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现场调解,及时化解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矛盾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。

  经了解,今年上半年,来金华工作的李女士在王某处租房,在简单看房之后,王某提出要先支付订金,随后李女士将600元订金支付给王某。还没来得及入住,李女士向王某提出其公司已经安排宿舍,要求王某返还订金,而王某不予认可。王某向李女士建议再交3个月租金,并允许李女士转租,李女士接受并向王某支付了3个月租金。后李女士发现其租下的房屋在很长时间内都没租出去,再次向王某提出退还租金,王某不允,于是双方发生了纠纷。

  代办员宋园春和叶伟荣律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询问双方具体诉求。王某称租金是实际产生的,只愿意将订金返回给李女士。李女士则认为,原来最多只损失订金,后来还赔上3个月租金,她要求王某退返全部租金,因为其一方面没有入住,另一方面是受王某影响才付的租金。

  调解员确认双方的争议点后,向双方解释了“订金”的法律规定,并说明“订金”与“定金”不同的法律效力,对应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。另外,该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其主要内容亦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为有效合同。双方均应善意诚信公平履行。最后经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王某将订金和部分租金退还给李女士,此事就此了结。

  叶伟荣律师表示,如今很多租房居住的人越来越重视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及质量,毕竟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材料。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,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会为自己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
  温馨提醒:当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,可参考以下四个建议:一是以租赁合同为依据,落实解决方案;二是第三方参与调解,达成调解协议;三是申请仲裁,进行仲裁处置;四是法院诉讼,依法维护权益。来源:  婺城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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